参赛内容及要求
声 乐 类 :(评分标准 10 分,音准、节奏、完整性 5 分;表现力 3 分;服装、服饰 1 分;综合素质 1 分)
民族唱法、美声唱法、通俗唱法、原创歌曲、乐队等(鼓励有新的表现形式参赛;少儿组、少年组不分唱法)
(注): 形式分为 独唱、重唱、合唱、声乐组合、歌舞组合等
戏 曲:京剧、地方戏种
时 长 : 5 分钟以内,自备服装、道具、伴奏带,超时扣分